4月8日,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《目录》)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《目录》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,意见反馈截止到2020年5月8日。
针对此前关注度较高的狗是否列入《目录》,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回应,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,狗已从传统家畜“特化”为伴侣动物,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,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。
2月27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中,提出,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目录的野生动物,一律禁止食用。
文章来源:人民网(有改动)
中文采编:卢昱岑 英文翻译:龚明莹
中文一审:鲁晓琴 英文一审:王惠
指导老师:费比 英文二审:宁泰坤
英文三审:袁伊林